中國網財經12月6日訊 上交所昨日向海航控股下發監管工作函,涉及對象為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事由為督促方大集團及關聯方及時解決對公司欠款相關事項。
今日,中國網財經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致電海航控股了解到,監管工作函所涉及的“方大集團”系海航控股現控股股東,系此前重組中的歷史遺留問題,原航空集團及關聯企業對上市公司存在欠款,方大入主之后要解決相關問題,上交所發函督促盡快解決。
2021年12月,海航集團航空主業板塊交割給遼寧方大集團實業有限公司,根據當時的收購方案,方大集團出資410億元,其中123億元認購海航控股44億股A股股票,257億元為投資海航集團股權,30億元用于確保公司破產重整順利實施支付。
據海航控股2021年2月公告,公司計劃對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需承擔責任的未披露擔保、需關注的資產對公司造成的損失等通過債務轉移方式進行整改,轉移的債務金額預計不少于約725億元。
另據海航控股2024年中報,截至2022年6月30日,天津航空有限責任公司(申萬菱信資產鑫航1號單一資產管理計劃)、天津航空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金鵬航空有限責任公司、西部航空有限責任公司、海口恒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金鹿(北京)公務航空有限公司、海航航空集團有限公司、天津貨運航空有限公司、大新華航空有限公司累計應付海航控股生產經營性款項分別為35.62億元、15.94億元、13.73億元、5.44億元、2.96 億元、0.68億元、0.58億元、2.98億元、0.33億元、2.59億元。上述欠款被承諾于今年年底前償還完畢。
上清所披露的方大集團三季報顯示,公司期內營業總收入2708.07萬元,虧損2.25億元。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