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晚間,安靠智電公告,因公司存在收入確認政策披露不準確、收入成本核算不準確以及內部控制執行不到位等違規行為,江蘇證監局對公司采取責令整改措施并對公司相關高管出具警示函。同日,深交所也對安靠智電發出監管函,要求公司及相關人員及時整改。
安靠智電主要致力于電纜連接件系統、GIL系統、智慧模塊化變電站系統及智慧海綿光儲充系統的創新研發,今年前三季度業績整體下滑。公司亦是“負面信息”不斷,比如今年5月,公司董事因短線交易被江蘇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存在三項違規情形
公告顯示,安靠智電2021年半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中對工程安裝項目收入確認政策披露不準確。
同時,公司的收入成本核算不準確,主要是因為公司已完成工程子項目核算錯誤,致使部分期間曹山旅游度假區地下管廊工程項目(以下簡稱“曹山項目”)收入確認不準確;曹山項目存在部分支出未計入成本或存在跨期的問題。前述行為導致公司相關定期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
安靠智電還存在內部控制執行不到位的違規情形。具體來看,公司對曹山項目在收入、成本未記賬情況下,即調整了2021年半年度財務報表,此不規范行為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2008年)中的相關規定。
然而,安靠智電于2022年3月30日披露公告稱,公司已按照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和相關規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與上述事實不符。
因此,安靠智電董事長兼總經理陳曉凌、時任財務總監王春梅、財務總監蔣浩應當對上述違規行為承擔主要責任。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江蘇證監局對安靠智電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陳曉凌、王春梅、蔣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前三季度營收、凈利雙降
根據公開披露,安靠智電成立于2004年,主要為客戶提供涵蓋發、輸、變、配、儲、用在內的電力全產業鏈系統服務。公司于2017年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
業績方面,安靠智電自上市以來業績處于波動狀態,2018年、2019年、2022年營收與歸母凈利潤均下滑。2023年,受益于配電網增容擴容,公司業績回升,營收、歸母凈利潤分別同比上升23.99%、32.87%。但進入2024年,安靠智電業績表現不佳,前三季度實現營收6.69億元,同比下降1.51%,歸母凈利潤1.36億,同比下降15.52%。
安靠智電于今年4月30日收到了2023年年報問詢函,其中深交所對上述曹山項目進行了問詢。深交所要求安靠智電說明項目開工時間、各年度完工進度、預計完工時間、各年度確認收入、成本金額及確認依據等,并結合同行業情況,說明各年度確認的收入、成本金額是否準確等。
安靠智電的高管曾出現過負面情形。2022年8月29日,公司公告表示,時任董事會秘書黃節根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無法正常履行董事會秘書職責,因此公司將其解聘。2024年5月16日,安靠智電公告,公司董事吳建清的配偶謝某婷通過其賬戶于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8日多次買賣安靠智電股票,構成短線交易,因此吳建清被江蘇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