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研報顯示,上市公司回購計劃主要用于股權激勵,市值管理類型回購占比偏低。2023年以來預告回購的計劃中,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市值管理、盈利補償、其他用途的數量占比分別為9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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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以來,A股市場持續震蕩,一些上市公司用真金白銀“投資”自己。數據顯示,截至8月25日收盤,本月共有59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回購方案。而上年同期,僅有21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回購方案。
作為資本市場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安排,股份回購對于穩定股價、提振投資者信心具有重要作用。8月18日,證監會就“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推出一攬子措施,其中就包括進一步優化股份回購制度。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在當天回應稱,將支持更多上市公司通過回購股份來穩定、提振股價,維護股東權益,夯實市場平穩運行的基礎。數據顯示,當天有超過30家上市公司發布股份回購計劃。
“從歷史上看,基本上每次回購政策調整,都與市場底部較為接近。”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王韌告訴中青報·中青網記者,上市公司的回購行為較多發生在市場階段性偏弱、估值偏低的階段,政策層面的松動也有助于上市公司回購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大部分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投資價值并沒有因回購而增加。相比之下,市場對于注銷式回購的呼聲更高,這將使得上市公司股票“含金量”增加。對此,王韌表示,投資者不僅需要關注回購行為,更要關注回購形式和用途。
釋放利好信號 科創企業成回購主力
“股份回購是替代股票分紅的一種資本操作模式,可以實現上市公司和投資者的雙贏。在A股市場低迷的背景下上市公司的股價過低,股份回購釋放了長期利好信號。”中山大學國際金融學院教授張學志注意到,今年以來參與A股回購的公司更多、回購資金規模更大,其中不乏科創企業。
“證監會出臺活躍資本市場25條措施當天,艾融軟件、吉岡精密、太湖雪、華光源海等科創板企業進行了股份回購。”張學志告訴記者,科創企業的體量小但是成長性好,目前的估值普遍較低,它們的股份回購不僅是對證監會此前政策措施的回應,更是公司提振股價的自發行動。
多家科創企業在公告中提到,回購股份擬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計劃,目的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構建長期激勵與約束機制,提升公司整體價值。有專家表示,回購股份讓投資者能夠參與企業的快速發展,企業通過自身高質量發展來有效回饋于投資者,形成良性循環。
“就科創企業而言,市場更看重其創新能力和長期成長性,回購股份用于股權激勵的效果會相對更好。”王韌補充說,從監管層面看,科創企業在股份回購方面受到的限制也相對更少。
他結合近年來A股市場的回購情況分析說,從行業看,去年回購規模居前的前五大行業依次為醫藥生物、電子、計算機、石油化工、汽車,前年同期則主要集中于家用電器、計算機、電子、醫藥生物、通信等行業。“今年開始,很多醫藥、電子類科創企業股價大幅下跌。”
中金公司研究部近日發布的研報顯示,2023年以來已實施回購的公司中,機械、醫藥、電子、基礎化工、計算機、汽車、電力設備及新能源、輕工制造、食品飲料等行業回購家數最多。電子、基礎化工、機械、醫藥、農林牧漁、電力設備及新能源、計算機、汽車、家電、交通運輸等行業涉及回購金額相對大。
政策落實需配套
實際上,自2013年以來,我國已出現3次股份回購熱潮。業內人士普遍認為,A股“回購潮”基本和“市場底”如影隨形,A股“市場底”一般滯后于“政策底”1-2個月。
“‘政策底’的確認通常伴隨著政策組合拳的持續密集出臺。”王韌記得,2018年,我國公司法對股份回購制度作出專項修訂,回購制度賦予上市公司更多自主權,包括拓寬回購資金來源、適當簡化實施程序、引導完善治理安排,鼓勵各類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強化激勵約束,促進公司夯實估值基礎等。2022年10月,證監會、滬深交易所再次就修訂上市公司股份回購、增持規則公開征求意見,對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進行多方面優化。
“在市場較低的位置放松相關政策,實際上是比較有利的,因為此時市場比較平穩。”王韌分析說,這也符合監管部門的理念,即盡量不干擾市場的運行。
他結合證監會近期從投資端、融資端、交易端等方面的綜合施策說,對未來影響較大的仍是降低交易成本方面的舉措,包括降低證券交易經手費、同步降低證券公司傭金費率。“雖然證券交易經手費下降的效果要傳導至投資者,還需要時間,但目前推出的政策規則提供了相應的空間”。
不管是向投資者讓利,還是支持上市公司回購,在王韌看來,制度優化一方面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及主要股東回購增持積極性,另一方面,在當前市場這一關鍵時間節點推出一攬子舉措,也有利于穩定市場預期,有效提升市場活力、效率和吸引力。
中金公司首席經濟學家、中金研究院院長彭文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表示,綜合來看,中國股市已經進入到價值投資區間,而價值回歸的節奏與力度,既取決于未來的經濟復蘇,也取決于政策落地的力度與節奏。“我們認為對于后續市場表現不必過于悲觀,當前市場機遇整體大于風險,建議未來考慮從政策支持領域,以及順應經濟轉型的創新成長產業進行配置。”
“政策信號的傳導需要過程,效果的顯現不是一蹴而就的。”在王韌看來,政策的逐步完善能為未來行情上漲提供持續的動能,“關鍵是相應配套政策能夠陸續出臺,助力政策及時、有效地落地”。
引導中小投資者關注回購形式和用途
相關政策制度的完善,讓一些上市公司加入股份回購的行列。但不同的股份回購用途,會給股東、投資者帶來不同的反饋與獲得感。
上述中金公司研究部發布的研報顯示,從回購目的看,上市公司回購計劃主要用于股權激勵,市值管理類型回購占比偏低。2023年以來預告回購的計劃中,用于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市值管理、盈利補償、其他用途的數量占比分別為93%、3%、1%、2%。
“相比于注銷式回購,用于股權激勵的回購并沒有減少流通股數量,受益的范圍主要是核心員工和少部分高管。”在王韌看來,回購要真正惠及中小投資者,還需進一步引導更多上市公司將回購股票用于注銷(即從股票市場中移除),“用真金白銀來購買自家公司股票持續增加公司每股權益,通過對未來價值的肯定來回饋股東和投資者。”
他結合早年間某些上市公司利用回購低買高賣、不當套利的情況分析,隨著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的完善及金融監管的強化,踏踏實實的“真回購”會越來越多,回購對于股價的正面影響會逐步增強。與此同時,中小投資者對于回購的理解也將逐步深入,“不會僅僅因為上市公司回購就認為其具有投資價值,會發現回購行為本身雖然釋放出利好信號,但回購有多種形式,要更關注回購的用途。”
“投資者應結合公司基本面理性評估股份回購,市盈率較低、長期成長性好,大股東和管理層增持而不是減持,符合上述條件的股份回購才是切實的利好。”在張學志看來,上市公司股份回購方案應明確公告回購用途,明確公告大股東是否有減持行為。他舉例說,回購的股份如果在價高時再減持,就只能發揮提升股價的短期作用,無法提振投資者信心,甚至不排除公司利用不對稱信息牟利的嫌疑。“如回購股份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的,應嚴格執行鎖定期和減持規定。”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