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8日)上午,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二場“部長通道”上,水利部部長李國英表示,河湖長制是總書記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一項重大改革舉措,從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出發,滿足人民群眾對綠水青山的熱切期盼,贏得了人民群眾的廣泛擁護。
他談到,這項制度建設和實施至少在三大方面顯著成效。首先是責任體系全面建立,各地全面建立了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河湖保護治理管理責任體系,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都有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省級總河湖長,設立了四級河湖長30萬名,村級河湖長等90萬名,“可以說,基本上每一條河流、每一個河湖,都有人管、都有人護。”
工作機制也不斷完善。國家層面建立完善了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工作部際聯席制度,加強對全國河湖長制工作的統籌和組織領導,凝聚起河湖保護治理管理強大合力。
近年來,我國河湖面貌充分改善。針對江河湖泊存在的水災害、水資源、水生態等突出問題,各地因地制宜對癥下藥、精準施策,重點整治河湖亂相,依法管控水空間、加快修復水生態、大力治理水污染等,使河湖面貌發生歷史改變,“越來越多河湖變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