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發布,意味著業界期待已久的個人養老金制度終于落地。
與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溫飽的第一支柱和依托雇主進行養老保障的第二支柱不同,作為第三支柱的個人養老金制度主要定位于個人補充養老。《意見》指出,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資金用于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范、側重長期保值的滿足不同投資者偏好的金融產品。國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并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這有助于促進養老金三大支柱建設。
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4月21日在博鰲亞洲論壇上介紹稱,自2018年起,在當地財政部門支持下,銀保監會在上海、福建、蘇州等地實行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截至去年年末,該試點實現保費收入6.3億元;自2021年起,銀保監會推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試點,主要服務新市民和新就業群體,截至今年3月末,保費規模也達到了6.3億元;自2021年,銀保監會試點養老理財產品,在上海、深圳、青島等四地四機構試點,今年2月份推廣至全國10個地區,截至今年3月末,募集資金約420億元,其中約8億元投向了資本市場。
梁濤指出,《意見》的發布對養老保險的發展將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銀保監會正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在前期試點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經驗的基礎上,把稅延擴大到保險產品、理財、養老金、銀行儲蓄,都通過個人養老金賬戶來實現。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推出專屬的個人養老金試點、銀行養老儲蓄試點,這將對推動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發展起到激勵作用。
(責任編輯:彭衍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