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11日訊(記者 郭偉瑩)近年來,就業成為各級政府頗為關注的熱詞之一。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堅決糾正各類就業歧視”。如何將政府工作報告中“堅決糾正各類就業歧視”落到實處?近日,中國網財經記者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進行專訪。
鄭功成表示,“堅決糾正各類就業歧視”,這是針對當前就業市場上充斥各類歧視現象的有力回應,也是中央政府對人民做出的莊嚴承諾,應當通過采取有力措施來加以落實,并應當將其視為實施積極就業政策和建設公正社會的具體體現。在這方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部門責任十分重大。
在我國就業市場上,各類就業歧視現象是普遍性的。其中,以下三種就業歧視更為普遍:
一是年齡歧視最為普遍。35歲限制入職成為影響青年人就業特別是高學歷年輕人就業的嚴重障礙,有的單位還設置了30歲、27歲等根據學歷分段限制的條件,年齡成了一個可以任由用人單位設限的指標。如在高校招聘教師中,對博士畢業生設定35歲以內的限制性條件幾乎充斥著各個高校,這不僅嚴重違背了公平就業的積極就業政策的取向,更迫使青年人不得不連貫升學,也使一批優秀的青年學子無法找到稱心工作,進而造成人才資源的浪費,加劇就業結構性矛盾。因此,35歲限制入職現象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并由主管部門加以有效干預。
二是性別歧視。女性處于不利地位,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公告中明確排除女性申請,一些用人單位雖然在公開告示中沒有明確排斥女性,但在招聘過程中卻設有相應限制條件。它同樣不符合公平就業原則,更與男女平等的國策相悖。
三是學歷歧視。包括對低學歷、低學位者的歧視,對非985、非211高校畢業生的歧視,還有對第一學歷低的歧視。學歷與學位形成了完整、固化的就業鄙視鏈條,這不僅不符合不拘一格選人才的現代人才觀,也導致了青年人無論就業興趣是什么都需要追求高學歷的現象,進而使就業的結構性矛盾更加惡化。因此,學歷歧視的現象應當盡快得到糾正,特別是第一學歷歧視現象應當堅決糾正。
鄭功成指出,上述就業歧視現象的客觀存在及其不良效應的日益顯性化,正在引起越來越多的人的反感與不滿,它表明我國就業領域的監管不能再延續過去對就業歧視不聞不問的路徑了,而是迫切需要順應人民的呼聲,盡快遏制就業歧視現象持續惡化的勢頭,并設定糾正就業歧視現象的時間表與路線圖。為此,國家應當盡快采取有力措施,將政府工作報告中“堅決糾正各類就業歧視”的承諾落到實處。具體如下:
第一,建議相關主管部門制定堅決糾正各類就業歧視的專項行動方案,爭取用三到五年時間能夠切實樹立反就業歧視的社會氛圍,創造平等就業、公平就業的政策環境。
第二,國家應當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在糾正各類就業歧視現象中起帶頭作用,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等相關主管部門應當開通就業歧視的申訴途徑,接受在就業中受到歧視的勞動者的申訴,并有相應的處理機制。同時,建立就業歧視公益訴訟制度。以此發出堅決糾正各類就業歧視的明確信號。
第四,督促各用人單位自查自己的招聘公告及其年齡、性別、學歷等限制性條件,無正當理由的設限應當及時自行糾正,對不糾正者應當在相關政策上加以懲戒。
第五,修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等相關法律,將反就業歧視納入其中并對就業歧視現象給予明確、清晰的法律規制。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