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北京海關持續推進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建設,科學優化風險評估,著力強化現場監管,快速實施后續處置,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和國門安全。日前,北京海關發布2023年進口消費品檢驗十大案例——
案例一:進口男式褲子檢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超標
北京海關所屬亦莊海關對一批進口自意大利的服裝實施檢驗期間,實驗室檢測結果顯示一款男式褲子可分解致癌芳香胺-3,3’-二甲氧基聯苯胺含量超出《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 18401-2010)第5.1條規定的“限量值≤20mg/kg”。該關判定該批貨物不合格,并對其實施監督銷毀處理。
海關提示:服裝中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含量超標,導致其可能被皮膚吸收,并在人體內擴散,進而引發致癌風險,嚴重影響人體健康。目前,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已成為國際紡織服裝貿易中最重要的品質控制項目之一,此次在進口服裝中檢出該禁用染料超標,說明進口服裝質量安全風險仍然不容忽視。
案例二:進口男士T恤衫檢出耐水色牢度不合格
北京海關所屬順義海關對一批進口自意大利的服裝實施檢驗期間,實驗室檢測結果顯示一款男士T恤衫耐水色牢度指標不符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 18401-2010)第5.1條規定的“紡織產品的耐水色牢度(變色、沾色)指標≥3”的要求。該關判定該批貨物不合格,并對其實施監督銷毀處理。
海關提示:色牢度不合格的服裝在穿著過程中,遇到雨水、汗水,面料上的顏料脫落褪色,染料分子和重金屬離子等都有可能通過皮膚被人體吸收而危害健康。進口服裝各項指標符合國家強制標準要求,對保護人體健康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案例三:進口玩具檢出CCC入境驗證不合格
北京海關所屬豐臺海關在對一批自美國進口的靜態塑膠玩具實施檢驗時,發現其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使用,屬于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描述與界定表》(市場監管總局公告2023年第36號 附件)的“塑膠玩具”,但產品無CCC標志,且進口收貨人無法提供有效的CCC證書,不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質檢總局令第117號)第二條“國家規定的相關產品必須經過認證,并標注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要求。該關判定該批靜態塑膠玩具不合格,并責令對其實施退運處理。
海關提示: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CCC)是我國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加強產品質量管理,按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制度。消費者在選購電玩具、塑膠玩具、金屬玩具、乘騎車輛玩具等CCC認證范圍內的進口兒童玩具時,一定要認真查看是否標有CCC標志。
案例四:進口毛絨玩具檢出可遷移元素鉻含量超標
北京海關所屬海淀海關對一批進口自秘魯的毛絨玩具實施檢驗期間,實驗室檢測結果顯示兩款羊駝毛絨玩具鉻元素含量檢測結果均超出《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規范》(GB 6675.1-2014)第5.3.3條、《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GB 6675.4-2014)第4.1條規定的最大限量60mg/kg。該關判定該批毛絨玩具不合格,并責令對其實施退運處理。
海關提示:可遷移元素鉻超標,會對兒童的生長發育產生較大危害,對其肝腎功能產生較大負荷,長此以往也會產生積蓄性的中毒,甚至可能致畸致癌。海關將繼續嚴把國門,嚴防不合格玩具進口。
案例五:進口隱形眼鏡未經醫療器械注冊
北京海關所屬豐臺海關在對一批進口隱形眼鏡片實施檢驗時,發現該批貨物內、外包裝均無中文標簽,且收貨人無法提供有效的醫療器械注冊證。隱形眼鏡屬于第三類醫療器械,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進口的醫療器械應當是已注冊或者已備案的醫療器械。豐臺海關依法對該批貨物進行退運處理。
海關提示:隱形眼鏡直接關乎人眼安全,如果長期佩帶不合格的產品可能對眼部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消費者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已經取得我國醫療器械注冊證的產品。收到貨后應仔細查看產品中文標簽,同時登陸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查詢標簽所示醫療器械注冊證編號,核對與產品的一致性,謹防購買到假冒偽劣產品。
案例六:進口青光眼引流器未經醫療器械注冊且過期
北京海關所屬天竺海關對一批進口自瑞士的青光眼引流器實施現場檢驗時,發現該貨物與隨附醫療器械注冊證規格型號不符,同時該貨物設備銘牌顯示生產日期已經超過保質期,不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該關判定該批貨物不合格,并責令企業實施銷毀。
海關提示: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規定,進口的醫療器械應當是已注冊或者已備案的醫療器械,禁止進口過期、失效、淘汰等已使用過的醫療器械,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法對進口的醫療器械實施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不得進口。相關進出口企業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確保進口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案例七:進口汽車剎車片無CCC標志
北京海關所屬朝陽海關對一批進口自馬來西亞的汽車零配件實施檢驗時,發現其中一款剎車片非工作表面未加施CCC標志,同時經查詢,收貨人申報的CCC證書中型號與國家認監委網站公布信息不符,存在安全隱患。該關判定該批剎車片不合格,并責令實施退運處理。
海關提示:剎車片是汽車制動系統中最基礎、最重要的零部件,剎車片質量的好壞對剎車效果起決定性作用,直接關系到行車安全。為進一步加強剎車片質量管控,我國自2020年6月1日起,將汽車剎車片正式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自2021年6月1日起,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強制性認證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案例八:多批進口舊膠印機安全項目不合格
北京海關所屬平谷海關對多批進口舊膠印機實施檢驗時,發現其安全標識不符合《生產設備安全衛生設計總則》(GB 5083-2023)7.1條規定的“生產設備易發生危險的部位應設置安全標志”,警示標識、安全防護裝置不符合《機械安全 急停裝置技術條件》(GB/T 41349-2022)4.3.5條規定的“急停裝置的按鈕應為紅色,最接近按鈕周圍的襯托色應為黃色”。該關判定相關貨物不合格,并督促企業完成技術整改,確保使用安全。
海關提示:安全標識、安全防護裝置關系著設備使用過程中的生產安全以及設備使用者的人身安全,責任重大。膠印機體積大、價格高,近年來國內許多印刷企業為降低成本,選擇從國外購買二手膠印機。由于這些膠印機生產時并非針對中國市場,因此在安全標識、安全防護裝置方面與我國要求存在差異;加之膠印機結構復雜,在二手設備進口過程中對安全標識、安全防護裝置等對照我國要求進行改裝時,容易出現遺漏。針對這些特點,海關將持續加強對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管,及時消除風險隱患,守護國門安全。
案例九:進口冰醋酸包裝泄漏
北京海關所屬豐臺海關對一批進口自韓國的冰醋酸實施檢驗時,發現貨物內包裝未加貼中文危險公示標簽,貨物未附中文安全數據單,同時部分貨物內包裝已破損出現泄漏,存在安全隱患。冰醋酸即純的無水乙酸,是《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列明的危險化學品,屬于腐蝕性物質和易燃液體,UN編號2789。該關已責令企業實施技術整改,確保倉儲、運輸、使用安全。
海關提示: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規定,海關負責對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實施檢驗。相關進出口企業應遵守《關于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檢驗監管有關問題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29號)有關規定,確保進出口危險化學品倉儲、運輸、使用安全。
案例十:進口毛皮邊角料被鑒定為固體廢物
北京海關所屬首都機場海關對一批進口自俄羅斯的熟松貂皮邊角料現場查驗時發現其大小不一,形狀各異,疑似固體廢物。經取樣送實驗室檢測,樣品特征不符合《進口固體廢物鑒別方法 紡織原料及制品 第4部分:皮革毛皮》(SN/T 5431.4-2022)有關規定,此外,部分樣品檢出可致癌芳香胺染料含量超出《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質限量》(GB 20400-2006)限量要求。根據《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 34330-2017),上述貨物被判定為固體廢物。該關責令對該批熟松貂皮邊角料實施退運。
海關提示:根據《關于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53號),2021年1月1日起,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我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海關將進一步加強固體廢物屬性鑒別力度,嚴防“洋垃圾”入境,有效保護國門安全。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