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29日訊 11月28日晚間,福萊蒽特(605566.SH)公告稱,鑒于光伏行業競爭環境及其新能源本身銷售不暢、持續虧損現狀,擬對控股孫公司杭州福萊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實行停產歇業。
福萊蒽特表示,因旗下新能源目前處于虧損狀態,短時間內難以扭虧,福萊蒽特新能源停產將減少公司經營虧損,減少其對公司業績的負面影響,避免繼續生產造成更大規模的虧損和資金投入,有利于降低運營成本。
資料顯示,福萊蒽特間接持有福萊蒽特新能源86%股權。新能源公司2024年1-9月(未經審計)營業總收入2809.88萬元,占公司合并數據比例(按絕對值計算)3.82%;2024年1-9月(未經審計)凈利潤-1457.26萬元,占公司合并數據比例(按絕對值計算)-42.25%。
福萊蒽特稱,福萊蒽特新能源所經營業務并非為公司主要業務,停產歇業不會對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和持續經營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當晚,福萊蒽特還披露一則收到《警示函》的公告,因其監事李紀剛的父親李樂忠短線交易公司股票,李紀剛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
公告顯示,李紀剛作為福萊蒽特監事,其父親李樂忠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12日期間,存在買入公司股票后六個月內賣出的行為。其中,買入6200股,金額9.97萬元;賣出6200股,金額10.57萬元,收益5974元已上交公司。
該行為違反《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公告顯示,福萊蒽特主營業務為分散染料及其濾餅的研發、生產及銷售。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