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浦東新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3-2027年)》1月22日發布。方案提出,完善資本市場對科技企業上市融資、并購重組等制度安排,研究適時推出科創板期權產品。
方案明確,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賦予浦東新區更大自主權,支持推進更深層次改革、更高水平開放,為浦東新區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提供支撐,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中更好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方案整體分為7個部分。在總體要求中,方案提出堅持解放思想、守正創新,堅持開放合作、先行先試,堅持系統觀念、協同高效,堅持共建共享、精細治理,堅持依法依規、守牢底線。到2027年基本完成試點任務,制度創新取得突破性進展。
方案作出5方面具體部署:加大規則標準等開放力度,打造制度型開放示范窗口;完善科技創新體系,建設開放創新生態;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建設高水平人才高地;深化政府職能轉變,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深化人民城市建設實踐,探索超大城市治理新路。
方案提出,完善高標準市場規則體系。在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基礎上,制定實施浦東新區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建設高水平市場準入體系。探索有序放寬電信服務、醫療健康等服務消費市場外資準入限制。完善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銜接機制。探索構建數字經濟規則體系,實行分類分層的新型數據交易機制,依托數據交易所提升數據可信流通能力。探索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產品經營權等分置的產權運行機制。推動公共數據向經營主體有序開放。優化涉外商事糾紛解決機制,根據相關授權,探索在浦東新區注冊的涉外商事糾紛當事人自主約定在浦東新區內適用特定仲裁規則,由特定仲裁人員對有關爭議進行仲裁。鼓勵商事調解組織開展涉外商事糾紛調解,探索建立既有中國特色又與國際接軌的商事調解制度規則。深化檢驗檢測和認證體系改革,推動中外標準互認。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參與國內標準制定。加強文化領域合作交流,建設上海文化藝術開放交流區。推動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在前沿產業發展、跨境和離岸金融、新型國際貿易等領域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支持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制度型開放,在若干重點領域率先實現突破。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前提下,支持通過地方政府間協議等機制,與貿易中心城市開展高水平合作。開展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相關條款壓力測試,探索與更高水平開放相適應的風險防范體系。
提升全球資源配置功能。推進金融雙向開放,探索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實施路徑。做好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相關工作,提高跨國企業集團跨境收付便利度。穩妥有序發展期貨市場,適時推出航運指數等期貨品種。支持資產管理行業依法合規暢通境內外資金投資渠道,在資金來源、投資方式、資金運營等方面優化業務模式。實施全球資產管理伙伴計劃。在貿易結算、電商支付、碳交易、綠色電力交易等領域試點使用數字人民幣,規范拓展數字人民幣在財政資金使用中的應用場景。支持總部機構發展離岸經貿業務。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加強中央與地方信息共享和協同監管,提升駐滬金融監管機構國際金融業務監管能力。創新國際組織管理機制,支持國際組織總部設在浦東新區。
完善商品和要素跨境流動機制。探索高度便利化的通關機制,探索深化“互聯網+”應用,簡化可實時追溯貨物的通關流程。繼續推動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整合優化。支持小洋山北側綜合開發,提升上海浦東國際機場航空客貨運樞紐功能。探索江海陸空鐵多式聯運業務“一單制”管理。試點開展國際航行船舶保稅液化天然氣等新型燃料加注業務。探索數據資產管理、數字身份國際認證等,推動數字貿易交付和結算便利化,建設數字貿易服務平臺。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探索建立安全便利的數據流動機制,允許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確保安全前提下提升數據跨境流動的便利性。研究高標準且與國際接軌的數據安全管理規則體系,創新數據監管機制,積極探索優化數據跨境流動管理措施。
促進金融支持科技創新。完善資本市場對科技企業上市融資、并購重組等制度安排,研究適時推出科創板期權產品,為跨境技術交易提供本外幣結算等金融服務便利。鼓勵發展創業投資,支持和引導民間資本以市場化方式參與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培育天使投資人群體。支持設立與科創企業生命周期相銜接、與科創融資相匹配的創業投資或私募投資基金,發展與創投類企業發展周期、風險特征、資金需求相匹配的金融產品。健全資金來源多元、退出渠道暢通的企業并購基金市場。提升科技保險服務質效,依托上海保險交易所,依法合規開展保險產品、技術、模式等方面探索,按市場化原則深化科技保險風險補償機制試點。完善中小微企業貸款擔保基金政策。實施科技產業金融一體化專項試點。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