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6個城市(地區)先行實施兩年后,個人養老金制度將于12月15日正式推開至全國。
12月12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監會等五部門發布《關于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均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中國證監會表示,《通知》的發布實施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加快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更好發揮資本市場財富管理功能,構建完善“長錢長投”的政策體系。同時,根據《通知》要求,中國證監會及時優化產品供給,將首批85只權益類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投資產品目錄。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通知》結合試點中遇到的情況提出針對性的舉措,在前期試點的基礎上豐富個人養老金產品種類、增加提前領取個人養老金情形,切實完善個人養老金制度,有助于吸引廣大投資者積極參與個人養老金相關投資。
對制度進行有針對性的優化
個人養老金制度試點實施兩年來總體運行平穩,開戶人數穩步提升,產品不斷豐富。
在先行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的同時,個人養老金制度也存在優化空間。現有的個人養老金產品吸引力有待提升、個人養老金領取靈活度不足等問題影響了個人投資者的參與積極性,“開戶熱、繳存冷”的現象在試點地區普遍存在。
對于上述問題,《通知》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優化措施。
具體而言,在產品種類方面,《通知》明確將國債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范圍;將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目錄,推動更多養老理財產品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范圍。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國債適合風險偏好較低的投資者,指數基金則有望為追求較高收益的投資者提供更多機會。通過納入國債、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等更多元化的投資選項,個人養老金制度能夠滿足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需求,提高吸引力。
針對“開戶熱、繳存冷”,《通知》提出,金融機構依法依規開展個人養老金投資咨詢服務,根據個人投資風險偏好和年齡等特點,推薦適當的個人養老金產品。鼓勵金融機構在與參加人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探索開展默認投資服務。
個人養老金領取靈活度也有所提升。《通知》明確,參加人患重大疾病、領取失業保險金達到一定條件或者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請提前領取個人養老金。
“允許在特定情況下提前領取個人養老金,體現了制度靈活性的增加,這能夠減輕投資者對繳存個人養老金的顧慮。”田利輝稱。
首批納入85只權益類指數基金
據悉,首批納入的85只權益類指數基金包含跟蹤各類寬基指數的產品78只、跟蹤紅利指數的產品7只,涉及滬深300指數、中證A500指數、創業板指數、深證100指數、創業板50指數等普通指數基金、指數增強基金、ETF聯接基金。相關產品均增設專門份額,并實施管理費、托管費優惠安排。
中國證監會表示,個人養老金具有長期性、持續性和規模性,通過積極投資資本市場,有利于分享實體經濟發展成果,助力長期保值增值。公募基金行業作為資本市場的專業機構投資者代表,目前已受托管理各類養老金資產超6萬億元,創造了良好的長期收益,積累了豐富的管理經驗。后續,中國證監會將強化個人養老金投資公募基金業務監管,督促公募基金管理人持續提升管理和服務能力,更好支持個人養老金高質量發展。
金融機構需提升創新能力
“未來,隨著人口結構變化、居民價值投資理念不斷成熟、個人養老產品體系持續擴容,個人養老金業務將進入快速發展階段。”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研究員周茂華認為。
婁飛鵬表示,個人養老金制度推開至全國后,金融機構需要繼續做好相關工作,開展金融產品創新,提高個人養老金制度實施成效。
針對金融機構,《通知》提到,提高金融機構服務水平。商業銀行要健全線上線下服務渠道,為參加人變更資金賬戶開戶銀行、領取個人養老金等提供更多個性化服務。
周茂華表示,個人養老金產品既需要突出“養老保障”屬性,也要提升產品收益吸引力,這對金融機構提出了較高要求。金融機構需要提升創新能力,不斷豐富養老金投資產品體系,以更好滿足多元化、個性化需求。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