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綠色貸款保持高速增長,今年一季度,綠色貸款增量創歷史新高,為綠色中國的高質量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可以看到,在綠色貸款增量創歷史新高的同時,金融機構持續加大綠色投融資力度,保障綠色貸款到位及時。一些銀行設立了“綠色金融示范支行”,為從事綠色產業的企業配備了金融顧問,為企業提供“一對一”的金融服務,大大提高了貸款的發放效率。這種金融服務模式不僅幫助企業解決了資金問題,也促進了綠色產業的蓬勃發展。
去年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做好五篇大文章,綠色金融位列其中。無疑,推動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對于促進綠色經濟轉型、切實把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具有積極意義。
同時也要看到,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仍舊面臨著一些短板和問題。
一是不平衡的問題。這既包括從全國區域角度而言的地方性不平衡,也包括從銀行業金融機構角度而言的綠色金融展業情況的不平衡。
目前來看,廣東、江西、浙江、山西、江蘇、上海的綠色金融發展水平居于全國前列,相對應的,這些地區對綠色金融體系均提出了比較詳實具體的構建標準以及相對嚴格的監管制度,而其他地區的綠色金融規模相對較小、重視程度不足,綠色金融監管機制仍然較為籠統,缺少系統、詳細的政策執行或披露標準。
從銀行機構角度來看,一直以來,國有六大行與赤道銀行是綠色信貸發展的主要推動力。但大型銀行在推動地方或區域經濟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方面容易出現缺乏機制靈活性和地方適應性的問題;而城商銀行、農商行對于綠色金融業務的重視程度和專業程度則仍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二是效率低的問題。我國綠色金融產品的種類目前較為單一,尚難調動市場投資者的投融資積極性,且綠色金融產品與實際社會需求之間也存在一定錯配。一些銀行與環保部門缺乏有效的信息溝通機制,商業銀行與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較為突出,企業貸款審批也受到影響。此外,與綠色金融市場緊密相關的企業信息披露等配套體系尚不完善。
綠色金融全流程包括了多個投融資環節,并且覆蓋企業、銀行、政府、評級機構、證券市場等多個金融主體,信息披露不到位導致的信息不對稱會加劇多元主體之間的道德風險,進而使綠色金融的投融資吸引力得不到充分激活。
因此,綠色金融高質量發展還需多方多角度共同發力。
一是加強各方協作。綠色金融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法律法規、標準體系、環境要素市場、金融基礎設施、金融產品與服務、政策支持體系、國際合作等諸多環節,必須加強跨領域、跨部門協作。發展綠色金融重在協作,也難在協作。
這就需要有關地方和部門加強統籌協調,在綠色項目認定、綠色金融政策激勵等方面形成合力。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部門建立與“雙碳”目標相容的激勵機制,在財政貼息、風險損失補償、綠色擔保等方面給予綠色金融工具更多的政策便利,提高金融機構和實體企業主動推進綠色低碳轉型的積極性。
二是夯實數據基礎。為了更好滿足綠色項目風險定價、產品設計等需求,促進綠色金融供給更精準、定價更普惠、風控更有效,金融監管部門需要加快出臺一系列綠色金融標準,包括綠色金融產品服務標準、碳核算和碳披露標準、風險管理標準、通用基礎標準等,推進綠色金融業務標準化、規范化、透明化。運用“大云物移智鏈”等技術建立綠色金融數據中心,提升數據和信息支撐度,強化數據安全和合規使用,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綠色金融發展水平。
三是提升供給能力。綠色項目大多周期長、回報率低、風險大,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價值難以精確量化。金融機構可以以提升綠色金融質效為導向,穩健創新推廣適銷對路的綠色金融產品。加大向新型能源體系、能源保供和轉型、綠色低碳技術研發等領域的傾斜力度,形成可持續、可推廣的模式。同時,全方位強化風險防控,有針對性地建立綠色金融監測與分析模型,精準識別各類風險,提升綠色金融風險的預見、應對和處置能力,有效防范金融風險。
(責任編輯: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