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起來像是刷火箭的“送禮物”功能,更像是騰訊借微信紅包的形式進行一場社交電商新試驗。12月19日,北京商報記者發現微信小店開始灰色測試“送禮物”功能。用戶可通過類似發收“微信紅包”的形式,贈送或接收好友來自微信小店(原視頻號小店)的商品。一邊是真實的社交關系,一邊是搭建好的電商體系,微信用一款簡單的產品做了鏈接。2020年1月微信正式上線視頻號,這個被認為對標抖音的產品,是微信“新芽”的代表,是騰訊的希望,“送禮物”串聯起的微信生態,正是騰訊差異化的競爭力。
不是打賞
微信小店成長中心首頁,微信小店“送禮物”使用指南的公告用紅字標注了“必讀”二字,公告稱“微信小店將灰度(測試)‘送禮物’功能”。12月19日,不少用戶體驗了上述功能,其中就包括北京商報記者。
記者發現,大部分微信小店商品詳情頁會出現“支持送禮物”標注。用戶點擊“送給朋友”,會提示“你可將購買的小店商品作為禮物,通過聊天贈送給朋友”。購買者閱讀并同意相關使用須知后,可選擇款式、瀏覽金額。在“送禮物”頁面選擇朋友并完成支付后,禮物將自動送出。
完成上述操作后,雙方聊天框會出現一個卡片式信息。接收方點擊聊天中的禮物消息,微信會提示填寫收貨地址并“收下禮物”,完成上述信息填寫后就意味著正式收下禮物。接收方在收下禮物前,可以選擇更換該商品下價格相同的其他款式。
贈送方在送出禮物時,無需填寫收貨地址,收貨地址將在禮物收下時由接收方填寫。每次只能給一位朋友贈送一件商品,贈送后不支持轉贈給其他朋友。接收方收下禮物后,將擁有訂單管理權,可在“微信)我)訂單與卡包”查看相關訂單。
不過,并非所有的商品都支持“送禮物”功能,被排除在外的是珠寶、教育培訓類目,且商品款式原價不得高于1萬元的商品。如果商家想要關閉送禮物功能,可自行關閉相關功能,商品詳情頁將展示“暫不支持送禮物”,用戶輕觸時會提示“該店鋪商品暫不支持贈送”。
似曾相識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送出禮物(以禮物消息成功發送給接收方為準),不論朋友是否收下禮物,贈送方在24小時內都無法主動取消贈送或取消訂單。朋友超過24小時未收下禮物(以打開禮物消息并輕觸“收下禮物”為準),訂單將自動取消并退款給贈送方,退款將按訂單支付時的渠道原路返回。
聊天框贈送、接收,24小時未主動接收即自動取消,種種細節和微信紅包的操作方式十分相似。
“都是春節前上線,都是基于社交關系,操作簡單,這是騰訊又一次‘珍珠港偷襲’。”一位用戶表示。
那是2014年1月,正值微信支付和支付寶競爭白熱化,微信紅包功能橫空出世,在春節引發全民追捧,一戰成名。騰訊的“微信紅包”如同“珍珠港偷襲”,就是阿里創始人馬云當時發出的感慨。
同樣是傳統節日前夕,微信上線類似微信紅包的功能。“這種加入社交和情感的產品,厲害。”文淵智庫創始人王超評價“送禮物”功能。
也有網友持異議,“這和微信紅包差太遠了,受眾小,實用功能也差一些,不如直接發錢”。
談到和當年微信紅包奇襲的異同,王超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當年是兩家之爭零和博弈、此消彼長的關系。這次微信上新‘送禮物’的目的是電商,現在電商領域是多家混戰,鹿死誰手不一定”。
“‘送禮物’的特點一是真實的社交關系,二是簡單的產品設計。第一條抖音沒有,第二條阿里做不出來。我認為從阿里處搶得市場的可能性更大。”王超補充。
社交裂變
根據騰訊最新財報,2024年三季度營收1671.93億元,同比增長8%;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下凈利潤598億元,同比增長33%,沒有披露視頻號的商業成績單,也沒有公開微信整體的商業化數據。
在這一季度,騰訊將網絡廣告業務更名為營銷服務業務,營收同比增長17%至300億元。這一板塊的特殊之處在于,營收與視頻號、小程序等表現直接相關。2024年三季度同比17%的增幅就是得益于廣告主對視頻號、小程序及微信搜一搜廣告庫存的需求等。
“微信未來可不可能在‘送禮物’的卡片信息上賣廣告?就像紅包封面一樣。有沒有可能直接給好友送服務?”比達分析師李錦清認為,這都是“送禮物”的想象空間。
他向北京商報記者強調,“視頻號、小程序、直播、微信搜一搜等都是微信生態的重要組成部分,不能獨立看待。微信小店看起來是做電商生意,但不僅僅是電商,傳統電商平臺和直播電商、社交電商,也都是把電商跟自身核心業務做結合。微信一樣,視頻號、小程序、微信搜一搜之間一直在打配合”。
騰訊在2024年三季度財報中也詳細介紹了上述業務,小程序交易額超2萬億元,同比增長十幾個百分點;視頻號小店升級為微信小店;微信搜一搜在商業化檢索量與點擊率均實現同比增長。畢竟騰訊CEO馬化騰已給視頻號定下方向:全力發展視頻號直播電商,電商和廣告是相輔相成的,并在提到微信新芽時明確,“比如小程序、小游戲和搜索等,如何把我們的產品和服務常青化,是很值得大家思考的”。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