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的時候發現門店撤店關門了!我充了3萬元呢!”近日,北京消費者張女士來到自己曾辦理美容卡的門店消費,卻發現店鋪已撤店關閉。
去年,張女士來到小區樓下的某連鎖品牌美容店消費,店員向張女士推薦了店里的“品牌大使打造”活動,張女士覺得很劃算,于是和美容店簽了一份協議。協議的主要內容是張女士自簽約日起向店鋪繳納項目誠意金3萬元,可免費使用自選的6個護膚項目,使用完6個項目后,即品牌大使打造成功,簽約一年后退還3萬元誠意金。如果一年內未使用完這6個護膚項目,誠意金會退至店鋪會員卡,張女士也可以在店里繼續使用,消費日常項目。
今年10月,張女士已做完6個項目,于是向美容店申請退還誠意金。但該店卻以走總部流程等理由推脫,等張女士再來時發現該店已閉店。在多方尋找下,張女士聯系到美容店經理,但對方仍不承諾退款,只建議她到該品牌其他門店使用,但張女士打電話了解到,其他門店并不承認其在別的加盟店繳納的會員費。無奈之下,她只好尋求法律幫助。
記者了解到,返利模式是一種常見的營銷策略,是指消費者在完成購買行為后,能夠獲得一定比例或金額的返還,旨在吸引消費者,增加他們的購買意愿。早在2018年,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就發布公告提醒消費者注意“消費返利”中存在的高額返利難以實現、資金安全無法保障、運行模式存在違法風險三大問題。
但記者近日采訪發現,一些美容店通過設置“一年內享受完自選項目”等簡單的內容作為全額返現的條件,吸引消費者充值辦卡。然而,當消費者后續消費時,商家多以項目已約滿、一些項目需額外自費、退卡需支付高額手續費等理由阻撓消費者完成協議內容,有的商家甚至直接跑路,導致返現成為空話,損害消費者利益。
對此,北京樺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傳珺表示,上述案例中美容店的行為構成民事違約甚至涉嫌詐騙。民事違約的情況下,張女士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簽約主體返還3萬元的誠意金并支付資金占用損失。如果商家簽約收費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卷錢跑路等,則涉嫌詐騙。
李傳珺提醒消費者,在消費時避免被“免費”“全額退還”等字眼蒙蔽雙眼,對于商家的保證內容要簽署書面協議,注意保留產品內容、書面協議、微信聊天記錄、電話錄音、短信等證據,以便事后維權。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