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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蟹卡“套路”,避免蟹卡變“空頭支票”?受訪專家表示,既要消費者積極維權,也需要加強行業監管,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每次預約都堪比搶演唱會門票,點進去就顯示約滿了。”河北秦皇島的魏女士說,最近她每天都嘗試預約,手中的蟹卡卻依然無法提貨。
近日,記者在采訪時發現,蟹卡無法兌換時有發生,有的貨不對板,缺斤短兩;有的兌換后遲遲不發貨,發貨后是虛假物流單號;更有商家跑路,蟹卡變成了“廢卡”,不少消費者只能眼睜睜看著蟹卡過期。
如何防范蟹卡“套路”,避免蟹卡變“空頭支票”?受訪專家表示,既要消費者積極維權,也需要加強行業監管,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消費者遭遇兌換套路
與魏女士經歷不同的是,住在福建福州的鄭女士,其購買的蟹卡無需預約,掃碼就能直接兌換。但讓她沒想到的是,居然等了兩個月依然沒有收到螃蟹。“今年9月,我按照蟹卡的提示申請了提貨,10月初再次登錄后看到有一條快遞信息,但查詢后發現是虛假的物流單號。”鄭女士表示。
她根據卡片信息找到相關公司的公眾號,該公司曾發通知表示,螃蟹尚未達到合適的成熟度,將會延遲發貨。幾經周折,鄭女士聯系到該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核實清楚情況后將會有工作專員主動聯系。然而再次等待一周后,鄭女士卻發現該公司已經把她的賬號拉進了“黑名單”。
“我聯系時工作人員以各種借口推脫,或是說經銷商跑路,具體情況需要核實,或是說延遲發貨讓耐心等待,態度很消極。如果我把卡贈給了親友,送去的究竟是祝福還是麻煩?”鄭女士無奈地說。
11月4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了今年第三季度《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其中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案例顯示,消費者劉女士通過某公司公眾號兌換1288型蟹卡一張,但公眾號卻顯示不在預約期內。客服表示可辦理延期一次。隨后該公司卻以蟹卡已過期及蟹卡價值市場行情變動為由,僅給兌換1088型號蟹一盒。消費者投訴要求商家按照蟹卡約定兌換同等價值規格的商品。經調解后消費者與經營者達成一致。
中消協表示,傳統節假日期間,各類提貨卡、提貨券在市場上頻繁流通,但一些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仍長期存在且難以根除。
兌換究竟“卡”在哪里
商家為何喜歡發售蟹卡呢?對此,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與產品質量安全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蘆云認為,從經營端來說蟹卡能幫助商家提前回籠資金和預估銷售量。“蟹卡一般的提貨周期是兩到三年,可以幫助商家預判當年或者未來兩三年內的銷售情況,同時蟹卡能實現線上掃碼提貨,對于消費者來說使用更加方便。”蘆云表示。
然而,蟹卡的投訴量也不少。記者以“蟹卡”為關鍵詞在某投訴平臺檢索發現,相關投訴達到3700多條,問題集中在“無法提貨”“逾期不發貨”“虛假宣傳”“規格不符”等。
蘆云認為,蟹卡本質上是預付式的消費模式,這種模式本身存在一定的風險。“如果蟹卡商家經營狀況好則能如期兌換,但如果經營不善就很難保證未來兩三年內履行承諾。另外,如果蟹卡超出有效期,商家可能會拒絕兌換,如此消費者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損失。”蘆云表示。
“蟹卡具有金融屬性,買者是多頭,賣者是空頭,螃蟹價格下跌,履約成本降低,商家自然而然愿意履約,如果與此相反,商家違約的可能性就會增加。蟹卡兌換難問題在于商家通過博弈能夠獲得利益,一方面是價格對賭形成的利益,另一方面則是商家投機取巧,缺斤短兩獲得的利益。”工信部信息通信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盤和林表示。
不履行承諾涉嫌欺詐
“螃蟹的價格根據市場和季節的變化而浮動,如果商家為了節約成本,不按約定時間發貨首先就構成了合同違約。如果消費者收到商品的重量、品質或者產地與商家實際宣傳的內容存在差距,那么商家可能涉嫌構成欺詐,購買人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蘆云表示。
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
為規范蟹卡使用,2021年江蘇省消保委發布《大閘蟹電商銷售服務規范》。其中明確,蟹卡使用辦法和規則必須包含蟹卡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蟹季)、品牌名稱和價格、產品規格型號以及產地等。為應對蟹券無法兌換的情況,《規范》明確要求線上經營者必須繳納不得低于30萬元保證金至其所在的線上平臺,同時,在消費者收到大閘蟹蟹卡訂單下的商品并確認收貨前,其所支付款項將全額被凍結在平臺或第三方監管支付機構。
蘆云提示消費者,對于預付費提貨卡不要一次性囤積,要規避無法提貨的風險。“相關監管部門應該制定相應規范,針對商家缺斤短兩、虛假宣傳等行為要做出相應的處罰。同時,從行業自律的角度來說,相關企業應該根據自身情況確定發卡數量,要和企業的履行能力相匹配。”蘆云說。
盤和林表示,消費者在購買蟹卡前應當仔細了解蟹卡條款,規避不合理內容,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要積極維權。“同時應當暢通蟹卡消費者投訴渠道,對違規企業要加強監管,營造安全的消費環境。”盤和林說。
(責任編輯:王擎宇)